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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分歧导致合同流产 租房订金无须双倍返还

来源:  作者:本站

二、由于双方对合同的具体条款协商不成致合同未能签订,能否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?

根据双方在收条中的约定,李某向朱某交付5000元定金作为双方于次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担保,故该定金属立约定金。《担保法司法解释》第一百一十五条对“立约定金”的规定,即“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,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”显然,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关键在于,查实当事人是否存在恶意拒绝订立合同的行为。本案中,双方当事人在缴付定金前,虽然对租赁合同的大致内容进行过磋商,但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承担及租赁期限等细节问题并未涉及,而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,由于双方对上述细节问题未能达成合意,致合同未能签订,双方均不存在恶意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情况。有鉴于此,法院最终未适用定金罚则,仅判决朱某返还已收款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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